來聊聊醫學檢查報告的事情吧。
先不講檢查過程,因為各科的檢查項目都很不同,但檢查報告的撰寫就有些相同,例如時效性,例如統一的報告格式。
如果我一天只能寫3-4份心理測驗報告(不要懷疑就這麼多,每份至少要寫半小時以上),某一個禮拜突然每日湧入了10名以上(我已經很含蓄不說百人了,現在的快篩站是以百人計),要檢查是否有嚴重失智的情況,那麼我必須壓縮檢查時間,因為檢查該有的項目都不能省,所以我中間大概連喝水尿尿的時間都沒有。
然後把測驗分數達到中重度失智的個案們,趕快匯報給醫生,可能是用電話或小紙條的方式(不用擔心,正式報告上面會有我的名字畫押)直接遞給醫生,讓第一線的醫生能趕快做處置。
至於正式報告,那只能忙完再寫了,不然手上正在等的個案難道要叫他們明天再來嗎?
那也許是幾天後(不太可能,除非我都不要下班了),或是一周後才能完成這一周的所有報告,而且是需要加班的,因為平常還是有其他個案要做,不是閒著沒事寫報告。
這並沒有中重度失智個案的漏報率問題,因為我每天都有過濾,並且把需要通報的中重度個案在第一時間通知了,只是正式報告還在孵化中,這樣,懂了嗎。
那麼其他比較輕度,或者邊緣型的失智個案,嗯,那就,等出清完上面的報告後再來慢慢寫了不然咧,難道我能發包給外人去寫嗎?
這,就是真實的醫檢報告現場。醫檢動作不能假手他人,更不能是志工,報告的撰寫也是,所以才顯得那麼不足。希望大家了解的愈多,偏見會愈來愈少。
以上也就是所謂的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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